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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了帮助他进行外汇交易的犯罪活动,但没有从中获得非法利益,即除了吃住的费用是马鹏翔支付之外,上诉人没有在马鹏翔进行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中收取任何报酬。由于自己没有资金也没有其他来源的资金用于购买外汇,所以也没有从中非法营利。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225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可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但从上诉人的犯罪情节看,罪行的危害程度很轻、主观恶性不大,其非法所得几乎没有。对上诉人处以20万元的巨额罚金,也缺乏依据。同时,上诉人是刚步入社会的青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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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