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共同生活情形之一的,一般应优先考虑子女由其抚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3)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
(4)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其他因素。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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