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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益。
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法律依据:(1)-(5)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6)见《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7见《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6)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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