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以按市价分配为原则,以按数量比例分配为例外。
(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而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可以从夫妻双方能否协商、过半数股东能否同意、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方面进行考量。股东会决议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可以用来证明过半数股东同意。
A.若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B.过半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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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