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大塘乡九十九水库引洪渠修复工程
日期:2009-03-04 00:00
模: 修复并衬砌引洪渠1468m
2.4概算投资: 约49.63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6质量标准: 满足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2.7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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