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长顺县廉租住房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日期:2009-02-18 00:00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其他::1、报名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投标申请人出具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承接项目或项目的主体装修已经完工的承诺书(必须注明项目经理名字)。3、报名时必须是本公司的交易员持交易员证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持身份证原件。4. 外省企业需办理入黔资质核验手续;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招标人:长顺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

4/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6/09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