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谣言不能单靠刑法手段
日期:2015-10-15 15:02
能单纯依靠刑法手段,而应当是一项系统工程。具体而言,应当做到三个结合。
刑事制裁与治安处罚相结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或侮辱诽谤他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作为入罪标准之一。因此,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网络制谣、传谣行为的行政制裁,有利于强化犯罪的事先防范,也有利于治安打击与刑法打击的有机衔接。
追究行为人责任与追究网站、服务器运营商责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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