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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获审议通过
日期:2014-04-11 15:37

日前,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2014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
  马军胜表示,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职能下放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是国家邮政局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简政放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管理办法明确了备案适用主体和备案管理部门,遵循便利高效的原则简化了备案流程,既有利于激发快递市场主体的活力,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便于加强属地化监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明确界定分支机构是指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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