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立法处罚餐饮浪费 剩菜不打包最高罚1万
日期:2013-08-09 15:29
昨天,珠海市出台法规规定消费者有义务对餐后的剩饭、剩菜进行打包,而餐饮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将视浪费情况最高罚款10000元。
昨天,珠海市创文办发布《珠海市餐饮浪费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消费者有义务对餐后的剩饭、剩菜进行打包,而餐饮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将视浪费情况最高罚款10000元。
《办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在服务过程中,餐前应向顾客明示菜品分量,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避免浪费,在餐厅显着位置摆放剩菜超量将予处罚告示牌,餐后提示消费者剩饭剩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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