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门面注意四大事项
日期:2009-11-09 00:00
读者胡先生问:我在贵阳市头桥附近租了一个门面,是去年租的,今年10月合同到期。我租了门面后,进行了装修,现在刚把生意做起来,房东就不同意和我续约了,他想把门面租给其他人。我在你们上一期的报纸上看到“优先购买权”这一说法,我想问,如果我还想继续租该门面,我可不可以有“优先租赁权”?另外,如果房东实在不同意把门面继续租给我,我可不可以向他要求给我的装修一些赔偿?
圣伦达律师事务所徐永忠、刘杰律师(实习)解答:您好!胡先生的问题涉及合同、物权方面的法律关系。具体涉及以下二个问题:
一、关于“优先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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