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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
当局,被勒令停刊3天。
  1943年9月6日,胡政之在纪念张季鸾逝世两周年社祭会上,宣布董事会新近制定的《大公报同人公约》五条,其中第一条规定本社以不私不盲为社训。
  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抗战胜利后,《大公报》着手停刊各版的复刊工作。1945年11月1日、12月1日,上海版和天津版相继复刊。1946年元旦,在上海成立大公报社总管理处。总管


大公报前主笔张季鸾

理处由总经理胡政之主持,总揽各馆。1948年3月15日,香港版复刊。言论方面,基本上是呼吁和平,反对内战。对中共,发表《质中共》等社评,受到《新华日报》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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