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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门槛”:人均月收入1500元
日期:2011-03-26 15:40
贵阳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或持有贵阳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2年以上的家庭或单身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如下: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2250元(含)。

  住房困难标准:具有贵阳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家庭或单身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持《居住证》的家庭或单身人员在贵阳市无私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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