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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甲秀中路、甲秀北路、北京东路项目路面施工主材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1-03-24 15:12
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代理商拟投标的沥青必须为进口品牌,须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投标人。代理商还应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


3.2 投标人近三年(2008~至今)内提供的同一品牌的道路石油沥青(桶装)不少于30000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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