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取消“统一定价”是理性的回归
日期:2009-03-20 00:00
购销的体制。用“去市场化”来整治“药价虚高”,委实是开错了“药方”。
在药物定价上不应该“去市场化”,在采购、配送以及办医主体、准入门槛等方面也不应该“去市场化”。应该承认,新医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去市场化”的倾向,这确实是一种倒退。好在征求意见之后,政府还是采纳了很多反对的意见并在一些方面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比如公立医院改革明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多元化办医写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中等等――虽然在市场化改革方面仍然存在摇摆,但毕竟又“回归”了一大步。
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5/06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