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嫌条件差换看守所 开庭时不知去向
日期:2008-09-27 00:00
公安、检察院、法院三级分工负责的形式,3个单位之间互相制约、督促。检察院和看守所的这一行为,让法院工作无法进行,无法行使职权,“存在私下交易的嫌疑。”
同时,他认为,此举还可能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如增加羁押期或使当事人人身受到伤害等。
昨日,许多从事了二三十年法律工作的人士闻听此事,皆表示“闻所未闻”。
检察院
我们是从当事人的角度着想
昨下午3时许,记者到潼南县检察院采访。直到下午6时许,县检察院职侦局一位负责人才与记者联系上。
他说,疑犯是潼南人,为了办案需要,有关方面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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