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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嫌条件差换看守所 开庭时不知去向
日期:2008-09-27 00:00
押于此。
  7时许,一行人来到看守所,递上相关法律文书,表示将带王代华回潼南县法院进行审判。看守所工作人员查了一下在押人员花名册,然后一脸遗憾地说:“对不起,9月23日他就离开这里了。”
  “今天可是庭审的日子。”3名法警一听大吃一惊。问去向,对方摇头,只道“潼南检察院把人带走了”。出于慎重起见,法警请看守所出了一个证明,证明写道:“王代华已于9月23日被带走,羁押他处。”
  随后,法警返回法院复命。同时,他们紧急向院领导汇报:“被告不见了!”
  此时,法官、检察官正等候疑犯到庭。法官惊闻此事,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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