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拖着“黑尾巴”上路
日期:2009-03-26 00:00
管理。”视察组成员提出,但实际情况是,汽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并未真正落实到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而在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既没有对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的职责,也无对汽车尾气污染的具体处罚措施,造成了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在对汽车尾气污染实施监管过程的管理‘断层’。”
本报记者俞莹实习生马兴
5/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5/07 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