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原市长助理樊中黔涉嫌受贿千余万受审
日期:2009-03-28 00:00
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第395条第1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追究被告人樊中黔的刑事责任。
庭审直击
昨日上午8点不到,离樊中黔一案的开庭时间还有半小时,手持旁听证的旁听人员聚集在了市中院的大门前,等待进入审判区旁听此案。市中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审判环境,禁止一切非法院公务车辆进入。而据记者所知,此前,众多市民得知中院将开庭审理樊中黔一案后,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纷纷致电中院办公室,索要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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