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原市长助理樊中黔涉嫌受贿千余万受审
日期:2009-03-28 00:00
4484万元,黄金物品价值人民币20.456万元,4万美元,0.8万欧元,港币24.8万元;违反规定多次收受礼金共计人民币83.6万元(虽不构成犯罪,但属非法所得);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合计人民币218.173988万元,尚有人民币246.442266万元,25.2364万美元,12.22万欧元,港币36.19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樊中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时,被告人樊中黔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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