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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药瓶竟当保健瓶使用 回收细则缺失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507        返回列表

中国废旧物资网资讯平台:据调查发现,普宁一些玻璃输液瓶在经过简单的清洗和消毒后用来灌装保健食品,这与玻璃输液瓶的回收利用细则缺失有关。然而,相关细则一直未出台。

在医疗废物的管理方面,广东可供参考的相关规定分别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其中,仅有卫生部2005年出台的《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玻璃输液瓶作了相关规定,即“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据广东省卫生厅介绍,当前广东绝大多数地区都采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按照废品交由有资质的收购站处理,由医院与收购站签订协议,让收购站承诺按规定办事。“从全国范围看,因此项工作涉及发改、物价、环保、卫生等多部门,当前各地均未出台针对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细则。”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人士说。